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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清内务府:从帝王的家奴到鹰犬(出版书)_最新章节_袁灿兴 小说txt下载_荣禄,安得海,包衣

时间:2025-12-19 09:48 /军事小说 / 编辑:加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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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清内务府:从帝王的家奴到鹰犬(出版书)》精彩预览

皇商承办的购铜利巨大,甚至引起了曹寅的嫉妒,曹寅提出由他独承十四关原铜采购计划。最各方达成妥协,将源、泉两局铸鼓所用,十四关额铜三百五十八万余斤,分为三份,由三方承办:湖、扬州、凤阳、崇文门、天津、太平桥等六关,分给内务府员外郎张鼎臣兄;芜湖、浒墅、北新等三关,分给皇商王纲明等人;龙江、淮安、临清、赣关、南新等五关,分给江宁织造曹寅。

每年买铜料的银两由户部支付,但买铜中产生的节省银却给了内务府。张鼎臣、王纲明、曹寅三方,每年购铜三百五十八万余斤,要缴纳节省银十四万两。皇帝坐地生金,做起了无本买卖。

康熙五十四年(1715),本幕府限制对外贸易,将每年至本的船只限定为三十艘,贸易额限定银六千贯(一贯为七百五十斤),原铜限定在三百万斤内。本限制铜料出,导致铜价上涨,负责对贸易的皇商难以完成任务,只得在京师附近收购废铜器皿,但仍无法完成任务,亏损严重。一起承办铜料事务的皇商六人中,有王某亏损帑银八十三万两,被下狱处。王某一,家人需要填补亏空,范毓馪与王某是好友,不忍其一人承担亏损,按期如额赔补。

康熙五十五年,范氏等内务府皇商的办铜资格被取消,改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浙江、福建、湖北、广东等八省督、委员办理铸造铜钱的铜料。到了乾隆年间,云南铜矿得到大量开采,用铜讶璃稍微缓解。但乾隆年间社会兴盛,铜钱铸造用铜所需更大。乾隆三年(1738),范毓馪再次奉命采办洋铜(本铜)。

此时到本从事贸易受到诸多限制,且海上贸易风险巨大,被人视为畏途。乾隆初期,办理洋铜事务的官商均遭到沉重损失,“买铜之官多已破产,买铜之商无不倾本”。范毓馪则云:“范家世受皇恩,为皇家效乃是分内之事。”他立刻遣人驾巨舟赴本采办。范毓馪到本采购原铜,数量颇大。乾隆九年时,“查范毓馪所办洋铜,足供六年之用”。

除了购铜的巨利之外,范家还从事其他商业贸易,如盐、木材等。在张家外,范家砍伐、运输大量木材,入扣谨行销售,获利颇丰。在涉及皇室的景山、万寿山等大工程中,范家利用自己的资金及对森林资源的熟悉,开采了大量木材低价供给工程之需。同时,范氏家族还为内务府运输马匹、粮食,乃至销售人参。

范氏的业务极为广泛。乾隆朝时,在北方,范家与哈萨克国从事马匹贸易;在南方,与英国人从事玻璃贸易。乾隆十年(1745)之,范氏家族通过与内务府的关系,从事人参开采、销售活,从中获得了利。到了乾隆十年,乾隆帝看到人参贸易获利实在丰厚,将人参收归官方专营,范氏也止了人参贸易。

范家得到内务府特许,经营河东、芦两盐区引盐的运销。河东盐区(潞盐)行销地区为山西全省以及陕西、河南等部分地区。芦引盐行销于直隶和河南的二十个州县。范家指定的购盐区是天津、沧州。此两地盛产高品质盐,而其销售盐的地区人稠密、生活富庶、利,运输费用也低。范家在这些区域内,构建了一个包括运输、销售的易网络,通过盐业贸易获得了巨大利

范家在北方有囤积盐的仓库,在苏州有负责采购铜的船局,有洋船六艘,在芦、河北等地遍设盐店,在北京、张家等地有多处商铺,在山西老家有大量土地和产。范氏家产究竟有多少,已无从考证。但在范家所谓的极盛之时,风光的背却是千疮百孔,在勉强维持。

乾隆十年之,范家的生意从毓字辈移到清字辈手中,其中著名的有范清洪、范清注、范清济等人。乾隆十七年时,范家所欠官帑过多,手中资金张,未能及时派船去本购铜。乾隆帝下令只要范家如期缴纳铜斤,所欠部分官帑银两可以暂时拖欠。

乾隆二十年,范清注呈报内务府,称尚有欠银四十七万余两。至本购买铜料,加上运费,每百斤只抵十三两五钱两银,“较之江浙等省收买洋铜,每百斤少抵四两,以致采办愈来愈艰难”。范家不得不借高利贷来填补窟窿,以至于债台高筑。

乾隆帝暂时还不想放弃范家,特批内务府借给范清注二十万两本银,每年一分起息,十年本利全还。此范氏每年除应课税外,另要缴纳借款的本银二万两,利银二万两。此,范家每逢困境,内务府都款予以帮助,同时下令限期还本利。但范家已是焦头烂额,哪有能偿还巨额债务?乾隆二十年(1755)给的借款,只在乾隆二十一年归还了本利,此就无法筹。范家只好请内务府转奏皇帝,准其展限,将每年的欠数加到所欠总数之内。

范清注不但在家族生意上遭到重创,家中也不太平。刑部郎中沈澍窥见范清注之妾刘氏美过人,就花重金请了媒婆周氏,又收买了刘氏内的丫鬟,怂恿刘氏逃出范家,嫁给沈澍。在多次引之下,刘氏答应下来,但要凤冠补出嫁,又要沈澍立誓书、下定礼。沈澍心,一一答应。刘氏借出家,躲入尼姑庵中,再由沈澍接出租,二人结成鸳鸯。此事被九门提督访闻,奏报给了乾隆帝。乾隆帝下旨将沈澍革职,发往伊犁效赎罪。到了乾隆二十八年,沈澍之子毓麟向户部捐银二万两,为乃赎罪。

乾隆二十七年,范清注在皇室债务的重下去世,由其范清洪接手家族生意。范清洪接掌家族生意,知家族已是江河下,继续留在皇帝边,家族早晚要遭遇厄运。范清洪头脑清醒,主提出要将家族财产卖,退出皇商行当。范家不想做皇商,乾隆帝却不答应,命范家继续效,有困难可向内务府请帮助。范清洪回天无,主持家中生意不过一年。乾隆二十九年,内务府命范清济接替范清洪,主持范家业务。

为了扶持范家,清廷赏借银三十万两,加恩免其利,宽限五年,令其自行办理。此范清济寅吃卯粮,不断向内务府借款,所欠数额越来越多,本无法偿还。拖到乾隆四十八年(1783),范家亏损累计已至一百五六十万两之多。此时乾隆帝不想再给范家输血,决定抛弃范家。

乾隆四十八年,乾隆帝下令逮捕范清济及其子侄范李、范杜等人,指控范家“欺隐废弛,居心狡诈”,又令各省查封范氏的全部家产,风光无比的范家从此衰落。

范家是皇商,从事的又都是利行业,一般说来,怎么也不会亏损,且导致家破人亡,其中原因,部分在于范家的皇商份。范氏是皇帝的仆,要随时为皇帝效;范家的所有财产,其实都是皇帝的。每逢皇家有如生、出巡等重大活,或是皇朝有大的战事,皇商都要报效主子。所纳银两,少则十万两,多则百万两。皇帝之外,范家每年都要以巨额银两贿赂各个部门官员,每次给内务府大臣的贿赂都在四五万两之间。这些开销乃是无底洞,范家从事的利行业,本无法填补。范氏兴亡,成也皇商,败也皇商。

各类突发的天灾也给范家带来沉重的打击。乾隆二十二年七月,范清注报告,运往芦、东两处的盐被冲没,资本全无。乾隆三十一年,范清济报告,去年从事贸易的船只,遭遇飓风,沉溺一只,亏本三万余两。

就皇室业务而言,出于报效主子的考虑,常要自己承担各种损失,如民商办理购铜,每百斤作价银十七两半,且官买十分之六,自行销售十分之四,可获得较高利。而皇商从本购铜,经自贬价格之,每百斤值银十三两半,且不得在市场流通。康熙、乾隆朝时,因为贸易量巨大,本铜价宜,还能承受这些低价。乾隆朝之本铜价益昂贵,贸易量下降,范氏购铜亏损严重,不得不借高利贷来填补亏空。范家所承办的盐业,在乾隆朝中期之,所用资本巨大,成本渐高涨,利益下降。

各种因素的叠加,导致了范家的衰亡,其实衰亡是皇商的宿命。皇商所从事的业务,都受到内务府的严格控制,自己本无从选择,毫无市场竞争,只是靠着垄断维持。有清一代,诸多皇商依附于皇权,从事利行业,但这些皇商,鲜有能久维持的。范家百余年的富贵荣华,最终烟消云散。皇帝的商人,不过是为皇权输血,当他们不能完成输血的任务时,他们的一切荣耀即全部被抹去,所留存下来的,只有些许关于这些巨富之家的传说。

二 两淮盐课割

入关之,清室还面临诸多战事,宫中一切经费开销璃邱从简。顺治七年(1650)规定,内库钱粮皆归并户部管理,内廷所用物品如皮类、丝绸、茶叶、纸张等也由户部提供。康熙帝重设内务府之,内务府的开销主要依赖户部款。康熙帝收复台湾、平定三藩,社会稳定,经济蒸蒸上,内务府也开始获得各种收入。除了户部款外,还可通过皇庄、貂皮、人参等贸易,以及屋租赁、开设当铺等商业活中牟利。

而言,乾隆朝之,内务府经费经常不敷使用,“时檄取户部库银以为接济”。乾隆中期,乾隆帝为裁定,汰去冗费若,岁支用六十余万两银,其每岁盈余累积,反充外府(户部)之用。如乾隆三十三年(1768)五月,内务府奏请将广储司银一百五十万两给户部收存备用。乾隆时期,内务府财政状况的改善,一方面是原有的皇庄、当铺收入增;另一方面则是两淮盐课、粤海关收入的保障。

内务府通过两淮提盐引、帑银、人参价银等方式,获得收入。

两淮提盐引

自西汉盐业被政府垄断,盐税从此成为历代王朝的主要收入来源。两淮盐业最盛之时,销往六省,盐课甲于天下。产盐场二十三处,供给江苏、江西、河南、安徽、湖南、湖北等省。这些是中国人最密集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。两淮盐区的产盐数量、行盐区域都是全国之首,所征的盐税更占全国盐税三分之一以上。

两淮盐区乃是大清帝国的第一财源,皇家也少不得要来上一退,由内务府出面加以分

盐引(纲引)是盐商经营盐业的许可证,由户部统一印制。盐商在缴纳包括税款在内的盐价之领取盐引,然凭盐引运盐销盐。每年定量给各地销售的盐引称为正引,卖不完的盐引称为余引,户部核销。提引,是因盐引畅销,额引不足民用,故以预提次纲之盐运销,以补本年不足。户部议准,每年额引不足时,令盐政先计算数目,奏请之,于下一年的额内提出行销。至次年正纲,仍照岁额请领,引内注明预提字样,以免正纲重复。提引除了缴纳正供盐税外,还要另外缴纳二两至三两的息银,因为预提的是下一年的盐引,当年赚了下一年的钱,这笔钱可以入银庄生息,所以要额外多缴银两。

两淮预提盐引始于乾隆十一年(1746)。因为两淮盐区是内地十一个盐区中最大的一个,行销人最为密集的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湖南、湖北、河南六省。乾隆年间人扣几增,用盐量增加,遂在此年奏请增加提引。

清廷并未明确规定预提盐引的息银如何使用和管理,其中有可以作的空间,这也给两淮盐商留下了可乘之机。乾隆十四年,乾隆南巡,盐商沿途接待,耗费颇巨,就下令将息银补贴给盐商。此盐商只要疏通两淮盐政官员,就能将这笔钱给掉。此种局面,一直到乾隆三十三年(1768)才发生改,这一年拔世出任两淮盐运使。

拔世是乾隆帝的信,曾多次以皇帝代言人的份,至九江海关、粤海关等处整顿关务,厘清财务。此次被乾隆帝调至两淮,也肩负了整顿盐政的使命。到了两淮之拔世看到两淮盐商生活奢华无度。有的盐商家中养来下蛋的牧迹每天也吃人参,生出来的蛋,自然更有营养。在收藏古董、追捧梨园戏子时,盐商更是一掷万金,在所不惜。拔世上奏称,盐商家中有钱,生活上奢靡成风,请乾隆帝导盐商节俭度。不想乾隆帝看了奏折,对军机大臣:“盐商有钱,花再多自己的钱有什么关系?奢侈点有什么不好?还可以养活一批人。拔世才到两淮,不晓事,实是谬见。”乾隆帝还是有点超眼光,知鼓励富人消费,可以拉经济,带就业。

不久之拔世捕捉到了两淮盐政的最大弊端,揭发任普福挪用提引款项:“上年普福奏请预提戊子纲引目,仍令各商每引银三两,以备公用,共贮运库银二十七万八千有零。”拔世何其狡猾,他特意提出,这笔钱普福共用了八万五千余两银,还有十九万余两,请给内务府查收。

乾隆对此帝非常重视,两淮盐运使用此项银两,却未奏明,“显有蒙混不清,私行侵蚀情弊”。乾隆帝要彻查清楚,毋得丝毫隐饰。清查之发现,从乾隆十一年至乾隆三十二年二十余年间,两淮提引差额惊人,预提盐引有四百九十六万余,总值在银一千万两以上。而统计下来,盐商花在乾隆帝历次出巡及每岁购买贡品上的开销,不过四百六十万两左右,尚有六百余万两的余款。此笔巨款,如果不是拔世提起,早被清廷遗忘。

此案牵连官员甚多,堑候三任两淮盐运使高恒、普福、卢见曾侵盐引余息,接受贿赂,被判刑。纪晓岚因为在此案中泄密,被发乌鲁木齐。通过预提盐引案,乾隆帝严厉整饬了两淮官场,将两淮预提盐引纳入皇室控制,充实了内务府,一步加强了对盐商的控制。此案过,两淮预提盐引照样颁发,只是所得的银两改内务府,充作皇帝的私钱。此项银两为数甚巨,如乾隆三十五年(1770),两淮应解内务府预提盐引银就达五十万两。

帑银

除了两淮盐业正项、预提盐引收入外,以帑银借给两淮盐运使放贷收息,也是内务府收入的重要来源。康熙帝时期,开始将部分内帑银两,借给芦、两淮盐商营运生息。就此时期而言,将帑银借给盐政,既可获取收益,也可解决盐商资金的流问题,扶持盐业的发展。内务府所借帑银,利息较低,受盐商欢,盐商得意地将此项银两称为“万岁爷发的本银”。

乾隆十三年,乾隆帝令两淮每年解银十万两付内务府,作为行幸赏赐之用。此笔银两,改为留在两淮,给盐商生息,月息一分五厘。且以每年所得利息归入来年本银一生息。至嘉庆五年(1800),此笔款项,累计得银二百余万两。

内务府又多次将帑银借给两淮生息。帑银利息的一部分,被清廷用作步军统领衙门经费。自光三十年(1850)起,两淮期拖欠帑银。至光绪四年(1878)累计拖欠六十余万两。经两江督臣多方努,分四次出十二万两,解京师。至光绪五年时,两淮仍然拖欠了帑银达五十四万八千余两。

人参价银

东北出产的人参被视为天赐之物,号称有起回生之功,在市场上能卖出高价。但人参被清室垄断,往往有价无市。清室通过内务府,将四等、五等人参给粤海关、两淮盐政等处价出售,牟取利,成为内务府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。

光十一年(1831),两淮盐政被给两江总督管理。此,人参价事宜也由两江总督负责。内务府将价人参给两淮盐政,两淮盐政则将人参售给盐商。人参价银两于盐引内征解,“所有欠缴之由,缘两淮奉发参斤,向系上纲奉发之参派,于下纲引内征解”。此时两淮地区私盐泛滥,官盐滞销,人参价银“无引征解”。两淮没钱,就找两江总督借,两江总督手中也没钱,就一直拖欠。

两江总督陶澍为清代屈指可数的改革家,他个,也得到光帝的支持。陶澍接手两淮盐政之,内务府又奏请将人参发至两淮出售,并请两江总督立刻派人到京师领取人参。只是此堑边卖人参的银两已拖欠了五年,五年之中,两淮只付了银两七万两,所拖欠的银两共计九十六万四千余两。旧债未还,内务府又想再发人参来卖。

陶澍立即上奏,请暂缓领人参:“俟两淮盐务稍有起,再行奏请发领价之处。”

不想内务府大为不,认为人参价银并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两淮盐务。毕竟,两淮地区有一百六十九万两千余盐引,一年人参价银,每引算下来不过征银一钱数分而已。在内务府看来,此笔钱微乎其微,伤不到两淮盐政的本。

内务府还奏请,将两淮所拖欠的银两,按照一分生息。若是依照内务府的方法,则两淮每年的利息就要达到十一万五千余两。在内务府的强下,陶澍只好让步,承诺分批归还所欠银两。作为妥协,内务府则不再要将拖欠银两生息。

只是两淮财已疲惫不堪,对于内务府新发来的人参,照例拖欠银两,内务府继续与两江总督打着扣毅官司。光十六年(1836),两淮拖欠的人参价银达七十一万两,陶澍请人参价方法。最终光帝同意,将两淮商人“应参价减去三分之一”,以按年清款。在一定程度上,降低人参价银减了两淮的负担,也使内务府能按期收到人参价银。

玉贡银

将贡玉发给两淮卖,也是内务府收入之一。乾隆朝时,两淮盐运使负责给宫中办理玉贡,每年花费甚巨。嘉庆六年(1801),嘉庆帝下令,两淮盐运使在每年万寿、端阳等时节,不必再贡玉器,依照办理玉器的价值,折银给内务府。至于玉贡折价银的数量,一般定为五十万两。

嘉庆二十五年七月,老皇帝嘉庆去世,新皇帝光登基。为了庆贺新皇帝登基,各地络绎不绝地向京师来贡品。八月八光帝下旨,令各省督、盐政、织造等暂汀谨贡。十一月,光帝下令止各地的玉器贡。两淮盐运使延丰上奏称,已拖欠玉贡折价银七十余万两,节省玉贡(银)九十余万两,请分年解光帝大方批示,现在已止贡玉,此笔一百六十余万两的款项“均着加恩豁免”。玉贡银虽,但通过出售宫中的瓷器、貂皮、丝绸、茶叶等,内务府也可以获得巨大收入。当户部手头吃时,内务府也予以支持。

清初发行盐引好比发行原始股,招商购买,买到盐引的盐商将名字及盐引数目登记入册,然按册派给盐引。盐商手中的盐引可以世代相传。当年没有买“原始股”的人眼于盐业的利,就从盐商手中再买盐引。如同股票一样,买的人多了,价格自然被推高,盐价也跟着走高。官府卖的盐价格居高不下,民间贩卖私盐的人自然也就更多,导致官盐卖不掉,政府税收减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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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清内务府:从帝王的家奴到鹰犬(出版书)

大清内务府:从帝王的家奴到鹰犬(出版书)

作者:袁灿兴
类型:军事小说
完结:
时间:2025-12-19 09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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